协议三方将共同建立项目库。对入库的畜牧业项目,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适当简化信贷手续,优化业务流程,加快运作效率。落实各项惠农政策,贷款费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%,省农担公司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.5%;贷款反担保可采取灵活多样的畜牧企业担保、农户成年子女担保、奶牛等家畜活体抵押等措施。
根据《协议》,三方将立足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,以支牧惠农为导向,引导银行担保机构积极创设开发一系列符合政策改革要求、产业发展需要和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畜牧业金融担保产品,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工作模式,建立比较完善的畜牧业金融服务体系,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与金融担保政策的有效衔接机制,使全省畜牧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,金融担保服务水平明显提升,畜牧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,促进全省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